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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 主旨 | 考生欲以同等學力資格第七條身分報考者,須事先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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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6/03/20~2026/09/30 |
| 連絡資訊 | 連絡人:許惠美,E-mail:s10670@mail.vnu.edu.tw |
| 連絡電話 | (03)4515811#21201 |
| 相關連結 | |
| 公告內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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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欲以同等學力報考資格第七條身分報考,須事先審查,請於115年4月30日(星期四)前【以郵戳日期為憑】,填寫「研究所碩士班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七條資格審查申請表」(如附件),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逕寄「320676桃園市中壢區萬能路1號-萬能科技大學碩士班招生委員會收」,以憑辦理資格審查,逾期不予受理,審查完成前暫勿繳費(可先報名審查通過後再通知繳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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