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能科技大學114學年度四技日間部單獨招生簡章摘要
壹、招生系組及名額:
部別 |
系組名稱 |
招生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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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 |
日間部 |
室內設計與營建科技系室內設計與管理組 |
23 |
資訊工程系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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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光機電系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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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機械與工業工程系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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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工程系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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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工程系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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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品應用與管理系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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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尚造型設計暨表演藝術系時尚造型設計組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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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尚造型設計暨表演藝術系時尚表演藝術組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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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設計系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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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與休閒事業管理系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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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管理系 |
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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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暨運輸服務管理系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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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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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系 |
21 |
備註:1.修業年限:以四年為原則,得申請延長修業年限,以二年為限。
2.上課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20-16:40
貳、報名資格:
一、 公立或已立案之高級中等學校及附設進修學校之畢業生,或經教育部認定具有同等學力資格者(如附件一)。
二、 若參加114學年度技專校院及大學各種入學管道已獲錄取者,需繳交放棄原錄取學校之聲明書(如附件二),始得報考,違者取消其報名資格;已錄取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三、 因暑修或其他原因,未能於報名時檢附學歷(力)資格證明者,得填具切結書(如附件六),准予先行報名。
四、 持國外學歷報名時,學歷證件尚未完成驗證之程序,得填具境外學歷切結書(如附件七),准予先行報名。
五、 考生畢業或取得有關登記資格學歷(力)證件,自取得證件之年數採計,可計算至114年9月30日。
參、報名注意事項:
報名日期 |
(一)網路報名: (二)書審資料現場收件截止日期: |
操作程序 |
步驟一:線上報名 |
作業方式 |
1.
一律採網路報名。 |
注意事項 |
1、 報名前請先確認報考資格。 2、 上網登錄報考系(組) 。 |
步驟二:上傳審查資料 |
上傳項目 |
書面資料審查 (如附件三~五) 1.畢業證書或歷年六學期成績單 2.自傳暨讀書計劃 【選繳】 勞動部核發甲、乙、丙級技術士證照 |
說明 |
學歷(力)證明文件檢附說明: 1.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繳交畢業證書。 2.
以同等學歷(力)身分報名者,繳交原學校修業證明書及歷年成績單影本或相關證明文件,上傳證明文件(須蓋有原學校教務戳章)。 3.
以技術士證照報考者,上傳技術士證照。 4.
報名時因故無法取得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文件,得填具切結書(如附件六),先行報名。 5.
持境外學歷者,因故未能完成相關學歷採認程序,報名時,繳交尚未驗證之學歷證件,得填具境外學歷切結書(如附件七),准予先行報名。 6.
以國外學歷報名者,應檢具下列文件: 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正本。 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正本。 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核發入出境紀錄。(外國人與僑民免附) |
上傳注意事項 |
1. 考生上傳資料,請調整適當解析度,確保資料清晰可讀,若上傳資料模糊不易辨識影響審查,由考生自行負責。 2. 上傳檔案前,請將資料備妥,確認檔案內容之正確性,為避免網路壅塞造成上傳不成功,請提早完成上傳作業。 3. 檔案格式為JPG或PDF,大小以10MB為限。 4. 採單一項目各別上傳,若某項目有多份資料,請考生自行合併單一檔案後上傳。 5. 如欲更新已上傳資料,可將修改後之檔案重新上傳,重新上傳後,將覆蓋前次上傳資料。 6. 完成步驟一、二後,送出報名資料,系統會產出報名費之繳費帳號。 |
步驟三:繳費 |
作業方式 |
1.
請持系統產出之繳費帳號至ATM自動提款機辦理轉帳或繳納現金。 2.
報名費:一般生500元,中低(低)收入戶子女依規定減免(優待)。 |
注意事項 |
1.
符合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資格者,請將證明文件上傳至報名系統,以利審核。 2.
中低收入戶子女檢具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報名費優待60%(繳交200元)。 3.
低收入戶子女檢具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報名費全免。 4.
請於網路報名期限內完成繳費程序,若因報名資格不符或檢附資料不齊,致未完成報名程序,所繳費用概不退還。 5.
系統自動產生個人專屬繳款帳號,每人的帳號均不同,勿轉借提供他人使用,以免影響自己權益。如以ATM轉帳繳款,請自行保留交易明細表備查,務必確認轉帳狀態是否成功。 |
完成報名程序 |
肆、審查項目及評分標準
一、成績採計方式:書面資料審查 ( 總成績為100分 )。
二、計分項目如下表:
評 分 項 目 |
占分比例 |
同分參酌順序 |
|
1 |
自傳暨讀書計劃【必繳】 |
80% |
1 |
2 |
勞動部核發甲、乙、丙級技術士證【選繳】 |
20% |
2 |
備註 |
1.
各單項成績滿分均為100分,總成績為各單項成績乘以占分比例之和。 2.
總成績採計及計算至小數第2位,第3位四捨五入。 3.
自傳暨讀書計劃未繳交者以零分計算,抄襲或內容相似度70%者以50分計。 4.
勞動部核發甲級技術士證以100計分,勞動部核發乙級技術士證以70計分,勞動部核發丙級技術士證以40計分,各種證照採計張數不限,但項次2總分以100分為上限。 5.
考生總成績相同時,依同分參酌比序排定;若上述成績均相同時,以報名序號優先順序錄取。 |
伍、成績查詢及複查:
一、
成績將於114年8月29日(星期五)下午13:00開放網路查詢(網址:https://saip.vnu.edu.tw/admission/),如有疑問可於114年8月29日(星期五)16:00前以傳真申請複查,逾期恕不受理。
二、
申請成績複查時請填具附件八「複查成績申請表」傳真至03-4531300,並以電話確認複查結果,電話03-4628654。
三、
經複查成績計算有誤,立即辦理更正,並通知考生。
陸、正備取名單查詢:
正備取名單查詢系統將於114年8月30日(星期六)10:00開放,請考生自行上網查詢,網址:https://saip.vnu.edu.tw/admission/。
柒、報到及註冊:
一、 正取生請於114年9月3日(星期三)12:00前,至各系完成報到手續。
二、 正取生報到完畢,如有缺額,將於114年9月4日(星期四)以電話通知備取生依成績高低依序遞補至額滿為止。
三、 已報到之學生,除以書面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外(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如附件九),不得至其他學校辦理報到註冊,違者一經查明,即撤銷本校入學資格。
四、 註冊通知單另寄,請依註冊通知單規定完成註冊,逾期未註冊者,視同放棄資格,日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異議,其缺額由備取生依序辦理遞補。
五、 備取生遞補作業截止日期為當學期開學日止。
六、 經錄取之學生應依學校規定繳交各項證件,始准註冊入學,其所繳證明文件如有偽造、假借、塗改等情事,一經查明即予以退學,亦不發給任何學歷證明,如將來在本校畢業後始發現者,除追繳其學位證書外,並公告取銷其畢業資格。
捌、附註:
一、 簡章請至本校招生專區(網址: https://www.exams.vnu.edu.tw/daytime)下載,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招生專線,電話:(03)4628654。
二、 考生如對招生事宜或有違反性別平等原則之疑慮,請依考生申訴處理辦法提出申訴。(詳見附件十「考生申訴處理辦法」)
三、 其他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章處理,若有相關法令規章未明定,而造成疑義者,由本校招生委員會研議方案,召開臨時委員會議討論作成決議。
玖、收費標準:
學雜費等各項收費均依教育部規定辦理,請參閱本校首頁網頁底部點選『校務及財務資訊公開專區』→『學雜費與就學補助資訊』→『財務資訊』→『學雜費收費標準』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