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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能科技大學113學年度四技重點運動項目績優學生單獨招生簡章摘要

 

壹、報考資格:

下列兩種資格均符合者方得報考,另有特殊身份之考生,一律不予加分優待。

一、運動績優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具備「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甄審、甄試資格者。

(二)曾代表國家參加國際層級之運動競賽,並持有證明者。

(三)曾參加全國運動會、全民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全國原住民運動會、全國身心障礙運動會,並持有證明者。

(四)曾參加經教育部體育署核定之運動聯賽、全國單項運動協會舉辦之全國性單項運動錦標賽,並持有證明者。

(五)曾任高中職學校運動代表隊一年以上,且曾參加縣市級以上運動競賽,並持有證明、參賽紀錄者。

(六)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班畢業生,並持有證明者。

二、學歷資格:

(一)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中(職)學校畢業(含應屆畢業)者。

(二)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資格者(詳如附件1)。

備註:

境外生(外國學生,僑生及港澳生)不得申請就讀我國大專校院所辦理回流教育之進修學士班,但外國學生在臺已具有合法居留身分者,不在此限。

貳、招生名額:

運動項目

招生系(組)

日間部名額

電子競技

資訊工程系-遊戲設計與競技組

12

資訊管理系

8

棒球

觀光與休閒事業管理系

12

男子籃球

8

其他

10

(請參閱簡章第2頁「運動種類科目及代碼表」填寫運動專長項目)

合計

50

※排課時間:日間部 週一至週五8:20~16:40。

參、報名規定事項及繳交資料: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

(一)112年12月25日(星期一)至113年3月22日(星期五)止,上網登入報名系統https://saip.vnu.edu.tw/admission/index.aspx,登錄所選定之運動項目、系(組)及個人資料,上傳報名相關資料(項目與注意事項請參閱下表),如僅上網登錄,未按規定上傳報名相關資料及繳交報名費者,以未完成報名手續處理。

網路報名資料上傳項目

上傳項目

注意事項

附件

說明

1

學歷(力)證件

1.已畢業或同等學歷(力)者:上傳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力)證明文件影本。

2.應屆畢業生:上傳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須蓋有六學期註冊章,若學生證無蓋印註冊章者,則繳交第六學期在學證明)

 

2

高中期間最佳運動成就證明

1.上傳高中期間最佳運動成就證明影本,例如:國手當選證書、參賽秩序冊、學校代表隊證明、縣市級以上運動競賽證明或體育班證明。

 

3

自傳暨讀書計劃

上傳自傳暨讀書計劃,請以中文撰寫500字以內,敘述個人背景、求學動機、求學期間之讀書計畫、未來展望。

 

附件4

4

運動代表隊或體育班證明書

上傳運動代表隊或體育班證明書,由高中學校權責單位核章證明。

 

附件5

上傳審查資料注意事項

1.考生上傳資料,請調整適當解析度,確保資料清晰可讀,若上傳資料模糊不易辨識影響審查,由考生自行負責。

2.上傳檔案前,請將資料備妥,確認檔案內容之正確性,為避免網路壅塞造成上傳不成功,請提早完成上傳作業。

3.檔案格式為JPG或PDF,大小以10MB為限。

4.採單一項目各別上傳,若某項目有多份資料,請考生自行合併單一檔案後上傳。

5.如欲更新已上傳資料,可將修改後之檔案重新上傳,重新上傳後,將覆蓋前次上傳資料。

6.完成上傳審查資料後,送出報名資料,系統會產出報名費之繳費帳號。

報名費注意事項

1.報名費新台幣500元整,可由系統列印繳費單辦理ATM轉帳繳款或持繳費單至本校出納組繳費。

2.系統自動產生個人專屬繳款帳號,每人的帳號均不同,勿轉借提供他人使用,以免影響自己權益。如以ATM轉帳繳款,請自行保留交易明細表備查,務必確認轉帳狀態是否成功。

3.低或中低收入戶考生檢附考生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非清寒證明)者,低收入戶免繳報名費;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減免60%,僅需繳交新台幣200元整。

(二)如無法順利完成網路報名之考生,可於報名期限內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8:20~16:40)或於113年3月16日(星期六9:00~16:00)攜帶相關資料至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由承辦人員協助完成報名作業。

二、報名相關資料之地址及電話,請務必登錄正確,以便即時通知各項訊息,如因填寫錯誤以致延誤寄達、無法聯絡,考生應自行負責。

三、更改姓名之考生,學歷(力)證件影本與身分證姓名不同者,需另檢附戶籍謄本影本。

四、低收、中低入戶證明文件以113年所開具之證明為限,清寒證明不符合減免報名費規定。

五、請考生自行審慎確認報考資格,資格不符請勿報名;已完成報名繳費而因報考資格不符、重複繳費或放棄報考者,所繳報名費及資料均不退還。

六、持境外學歷者,因故未能完成相關學歷採認程序,報名時,繳交尚未驗證(公證)之學歷證件,得填具境外學歷切結書(如附件6),准予先行報名。

肆、甄試方式、日期及報到時間地點:

一、甄試方式:採書面資料審查、術科測驗(或面試)方式辦理。

二、術科測驗(或面試)日期:113年4月13日(星期六)

三、術科測驗(或面試)報到時間及地點:報到時間及地點將於113年4月10日(三)下午4時前公告於本校首頁『招生資訊』→『教務處招生網頁』→『運動績優獨招』,供考生查詢,不另行通知,請考生自行上網查詢。

伍、甄試項目:

一、書面資料審查:包含高中期間最佳運動成就證明、自傳暨讀書計劃等二項。高中期間最佳運動成就證明以高中在學期間縣級以上比賽之成績為評分依據(評分標準詳如附件3)。

二、術科測驗或面試:除棒球、男子籃球項目採術科測驗,其餘項目採面試。(棒球、男子籃球測驗須知與評分辦法如附件7、8,面試評分表如附件9)

陸、成績採計:

一、計分方式如下表:

項次

評分項目

占分比例

同分參酌順序

1

高中期間最佳運動成就證明

30%

2

2

自傳暨讀書計劃

20%

3

3

術科測驗或面試成績

50%

1

備註

  1. 1.各單項成績均為100分,總成績為各單項成績乘以占分比例。
  2. 2.總成績計算至小數點第2位,第3位四捨五入。

二、錄取方式:

(一)最低錄取標準由本校招生委員會訂定,考生成績在此標準以上且於招生名額內,列為正取生,其餘之非正取生,列為備取生;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有名額亦不予錄取。

(二)總成績相同時,依術科測驗(或面試)、高中期間最佳運動成就證明、自傳暨讀書計劃成績依序參酌,以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上述成績均相同,以報名序號優先順序依序錄取

柒、成績通知與複查:

一、甄試總成績將於113年4月18日(星期四)15:00起開放網路查詢(查詢網址:https://saip.vnu.edu.tw/admission),不另寄紙本成績單。

二、考生對甄試成績如有疑問可於113年4月19日(星期五)16:00前以傳真申請複查,逾期恕不受理。

三、申請成績複查時請填具「複查成績申請表」(如附件10)傳真至03-4531300,並以電話確認複查結果,電話:03-4628654。

捌、報到:

一、招生委員會將於113年4月22日(星期一)17:00,開放網路查詢正、備取名單及公告相關注意事項。

二、請正取生依公告時間攜帶報到應繳交文件到校辦理報到,逾時不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三、正取生放棄經確認無誤,將於113年5月4日(星期六)10:30上網公告缺額並以簡訊、電話依備取順序通知備取生遞補。

四、獲通知遞補之備取生請於113年5月4日(星期六)15:00攜帶報到應繳交文件至本校辦理報到。

五、報到應繳交文件:

(一)報到同意書。

(二)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供查驗。

(三)延繳證書切結書(應屆畢業生)。

(四)學歷(力)證明:畢業證書或修業證明書(含歷年成績單)正本。(非應屆畢業生)

六、錄取報到之學生須於113年6月24日(星期一)前將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力)證明文件)正本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校招生委員會;如因延修未能取得畢業證書者,須請就讀之高中學校開立「在學延修證明書」(如附件11)郵寄至本校;未於期限內寄達之學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其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至各系(組)招生額滿為止。

七、備取遞補至113年6月28日截止,日間部若尚有缺額將回流各系113學年度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

玖、相關規定:

一、本校辦理本招生,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在辦理招生事務之目的下,進行處理及利用。本校將善盡善良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妥善保管考生個人資料,僅提供招生相關工作目的使用。凡報名本入學招生者,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校,得將考生報名參加本入學管道所取得之個人及其相關成績資料,運用於本招生試務使用,並同意提供其報名資料及成績予(1)考生本人、(2)考生原高中就讀學校、(3)招生策進總會或其他錄取報到管制主辦單位。招生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如(附件12)。

二、經登記錄取之學生,不得辦理保留入學資格,必須於修業期間遵守學校規定,參與本校各項體育活動之推展與訓練工作。

三、錄取之學生如欲參加當年度其他各四技二專學校或大學校院之招生,錄取者應於113年6月24日以前郵寄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如附件13),向本校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否則一律不得再參加當年度其他各四技二專學校或大學校院之招生,違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四、本校將於113年8月底前寄發新生入學資料袋,請錄取生依相關規定辦理註冊入學手續。

五、註冊時應依學校規定繳交各項證件始得入學,其所繳證明文件如有偽造、假借、塗改等情事,一經查明即予以退學,且不發給任何學歷證明;如將來在本校畢業後始發現者,除追繳其學位證書外,並公告撤銷其畢業資格。

六、考生如對招生事宜或有違反性別平等原則之疑慮,請依考生申訴處理辦法(如附件14)提出申訴。申訴時請以掛號寄至320313桃園市中壢區萬能路1號,萬能科技大學四技重點運動項目績優學生單獨招生委員會。

壹拾、附註:

一、身體狀況無法從事劇烈運動者(如心臟病、氣喘等)不宜報考,請考生自行斟酌,如因此造成不適或產生危險,後果自負

二、本簡章提供考生上網免費下載,請至本校招生專區下載。

學雜費等各項收費均依教育部規定辦理,請參閱本校首頁網頁底部點選『校務及財務資訊公開專區』→『學雜費與就學補助資訊』→『財務資訊』→『學雜費收費標準』查詢。

三、洽詢電話:

招生專線:03-4628654

一般試務:03-4515811轉21300綜合業務組

術科辦法:03-4515811轉22400體育室

四、如需最新考試相關資訊,請至本校招生專區查詢。